各学院:
为保证12版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确保学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如期毕业,现将培养方案作如下调整:
1. 将原学科基础教育拓展课程、专业基础教育拓展课程统一合并为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拓展课程。该类课程结构学分要求为原学科基础教育拓展课程、专业基础教育拓展课程结构学分要求的总和。
2.该调整方案适用2012级、2013级、2014级、2015级。2016级学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学校将于2015年秋季启动12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3.各学院按照此调整方案修改综合教务系统中各专业计划的课程模版及结构学分要求。
4.请各院审核12、13、14级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并综合考虑此类课程的开设,及时做出任务调整。
5.学院要将此次调整方案通知到适用年级的每一位学生,并指导学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及个人计划情况,正确选择此类课程修读。
教务处
2015年5月26日